楊桃文化服務條款

楊桃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下稱「楊桃文化」)將依本服務條款,於http://www.ytower.com.tw網站與http://www.skybake.com(下稱「楊桃美食網」,楊桃文化基於營運之需求,得變更前述網站之網址及域名。)提供服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在使用楊桃美食網各項服務前,仔細閱讀本服務條款之內容;當您在使用楊桃美食網任一服務時,即表示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業經您充分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楊桃文化有權隨時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您應自行注意修改或變更之內容,不再另行通知,此外,當您參與楊桃美食網所舉辦之任何活動,其活動規範或相關公告,應視為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若於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楊桃美食網任一服務,視為您已對修改或變更之內容充分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若您不同意或您所屬國家或地域排除本服務條款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楊桃美食網之服務。
若您係未成年人,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充分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內容或其修改、變更之內容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楊桃美食網之各項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楊桃美食網之任一服務,視為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本服務條款之內容或其修改、變更後之內容。

1. 為使用楊桃美食網之服務,您應依楊桃文化之提示,提供並維持您本人正確、新穎及完整之個人資料。若所提供之資料有任何錯誤或不實,而衍生任何法律上之責任,除應自負其責任外,楊桃文化有權拒絕您使用楊桃美食網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毋須事先通知。

2.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為了確保消費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於交易過程中將使用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蒐集目的及方式
楊桃美食網之蒐集目的在於進行客戶管理、會員管理、維護交易公正性及行銷與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040, 090, 148, 157)。蒐集方式將透過連線資料(IP、流覽器)、加入會員或訂購單填寫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本公司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C001辨識個人者: 如消費者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C002辨識財務者: 如信用卡或轉帳帳戶資訊。
(3)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如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外國人)。
(4)C011個人描述: 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
三、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2)地區:消費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3)利用對象及方式: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本公司之會員管理、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將有以下利用:
a.物品寄送:於交寄相關商品時,將消費者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郵寄廠商用於物品寄送之目的。
b.物品代訂:非楊桃文化自行生產或直接配送之商品,由楊桃文化負責代訂。於代訂相關商品時,將消費者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供貨第三方及供貨第三方委託之物流、郵寄廠商用於物品寄送之目的。
c.金融交易及授權:消費者所提供之財務相關資訊,將於金融交易過程(如信用卡授權、轉帳)時提交給金融機構以完成金融交易。
d.行銷:本公司將利用消費者之地址及郵件、電話號碼進行本公司或合作廠商商品之宣傳行銷。
四、消費者個人資料之權利
消費者交付本公司個人資料者,依個資法得行使以下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消費者行使上述權利(包含刪除註冊資料) 可透過下列方式洽詢本公司提出申請,並提供聯絡方式與申請相關資料。
收到申請資料後,客服人員會與消費者聯絡,確認身份後於7日內依照法令完成。

1.電話(+886-2-25819088)
2.電子郵件(service@ytower.com.tw)
3.來信,地址(台灣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85號5樓)

3.當您使用楊桃美食網服務時,可能產生帳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存您的帳號和密碼,並避免洩漏給任何第三人知悉。且如發現有帳號密碼被盜用情形,您同意盡快通知楊桃美食網,以利後續處理。

4.當您在楊桃美食網取得或登錄帳號及密碼時,您即成為楊桃美食網的會員,為方便資料管理,以及維護會員權益的公正性,楊桃美食網限定每人只能申請一個帳號。

5.您承諾絕不基於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之方法使用楊桃美食網任一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國法令及所有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自負其責;如係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使用者,您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不得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1)發表或散布任何誹謗、侮辱、不雅、不法、猥褻、攻擊、不實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強制禁止規定之文字、圖片、訊息、言論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2)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營業秘密、商標、著作、專利等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冒用他人名義。
(4)從事槍枝、軍火、毒品、盜版品等違禁品之買賣或交易等行為。
(5)張貼廣告或販售相關法規所規定不得於網站上販售之商品,如菸、酒等。
(6)張貼廣告或販售任何宣稱療效之商品。

6.楊桃美食網所提供之各種討論區(包含所有可供貼文或貼圖區域),係免費提供使用者主動發表或散布訊息或言論,各該訊息或言論之內容,並不代表楊桃美食網之立場,應由發表或散布者自負其責任;楊桃美食網對於使用者所發表或散布之訊息或言論內容,不負責任,亦不擔保各使用者署名之真實性。

7.使用楊桃美食網所提供之各種討論區(包含所有可供貼文或貼圖區域),您同意所發表之貼圖或貼文,楊桃美食網得加以編輯、檢索或複製、連結至楊桃美食網知其他網頁,為推廣楊桃美食網,亦得加以複製、連結至楊桃美食網以外之網頁,作為宣傳使用。楊桃美食網無須另行告知,亦無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8.楊桃美食網因營運之需求,可能設置廣告版位或與其他網站的連結,當您點擊進入楊桃美食網以外之網域,即非屬楊桃美食網可控制或負責之範圍,如因此引起任何爭議,一律與楊桃美食網無涉,如因此造成任何損失,亦不得要求楊桃美食網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9.當您使用楊桃美食網的服務,有可能得到「贈品」或「贈點」或其他獎勵。會員於楊桃美食網得到「贈品」或「贈點」或其他獎勵,一律限本人使用,不同會員帳號間一律不得轉讓,且所有楊桃美食網的「贈品」或「贈點」或其他獎勵均有其時效:「贈品」自獲得當日起,一個月內須依規定領取完畢,「贈點」自獲得當日起,90日內須依規定使用完畢,其他獎勵如於贈獎活動中已清楚註明使用時效,依該註明之時效,未註明則使用時效最長均以一個月為限。您所獲得的「贈品」或「贈點」或其他獎勵之領取或使用,凡逾時效,視同您已無條件放棄該「贈品」或「贈點」或該獎勵。楊桃美食網得註銷您前述獲獎,並無須另行告知。任何逾期之贈點,楊桃美食網將不作任何補償、折抵、折現。

10.如有一人申請多重帳號等惡意之行為,一經查獲,贈點歸零,並撤銷會員資格。

楊桃美食網得檢視會員使用楊桃美食網服務之狀況,楊桃美食網並得基於營運之判斷,針對不適用楊桃美食網服務之地區或個人,撤銷其會員資格,或封鎖其帳號、IP等。

11.當您使用楊桃美食網的購物系統訂購商品,楊桃美食網基於營運之需求,保留接受訂單與否之權利。

12.楊桃美食網保留隨時變更贈點發放方式之權利。

13.當取得楊桃美食網的贈點,有可能使用贈點在楊桃美食網的商城兌換商品,楊桃美食網對於商城內所上架之商品品項,有隨時更換之權利。

14.楊桃美食網所提供之購書、購物等服務,依其型態不同,楊桃文化得制定不同的使用規則,以維護交易環境之合法與公平。您同意使用此等服務時,遵守楊桃美食網所制定之相關使用規則。

15.您透過楊桃美食網所提供之服務與其他個人或廠商所從事之買賣或交易等行為,僅存在您與各該個人或廠商之間,與楊桃文化無涉,楊桃文化絕不介入您所從事之買賣或交易等行為及因而所生之爭議。

16.對您所留存之個人或公司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楊桃文化得對外揭露:
(1)基於法律之規定。
(2)受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基於法定程序之要求。
(3)為保障楊桃文化之財產及權益。
(4)在緊急狀況下,為維護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之安全。

17.楊桃美食網所提供之各式食譜,係針對平均一般人及普通飲食習慣所撰寫,若您的體質、口味或飲食習慣,與常人有異,請慎選適合之食譜,以免因材料、配方或烹調方法,無法適應體質、口味或飲食習慣,致身體健康不適。

18.楊桃美食網有權將所有網站上之資訊,包括任何形式之留言,轉換成其它語言(文字)版本並公開發布。

19.楊桃美食網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楊桃美食網保留隨時停止或更改任一服務內容之權利,毋須事先通知;楊桃美食網就您因無法使用任一服務所致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若所使用之服務係有對價,除因不可抗力或進行必要之維修及保養,不負責任者外,楊桃文化僅於對價範圍內,負賠償責任。

20.楊桃美食網之所有食譜、照片、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楊桃文化或其權利人所有,非經楊桃文化或其權利人事先授權,不得擅自重製、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侵害,違者應負所有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21.因違反相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對楊桃文化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代理人或其他履行輔助人所受之損害及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應負賠償責任。

22.本服務條款之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23.本服務條款之解釋、適用及相關之爭議,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而所生之訴訟,均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楊桃文化所提供之服務、本服務條款之內容及楊桃文化與您之間有關之一切通知及意思表示等,悉以中華民國官方文字及語言(中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