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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陽光底下一顆顆長得飽滿、紅潤的蕃茄,幾乎可以說是太陽神賜予的禮物!不但營養價值高,汁多味美,而且被廣泛應用在烹調料理上。尤其只要一提起義大利菜,人們幾乎是反射性地舌尖就憶起了那令人愉悅的酸甜感!
蕃茄起初傳入歐洲時,被大眾視為一種春藥,甚至有一個浪漫的別名叫「愛情果」。但是在原產地南美大陸的安地斯山區,蕃茄的用途,不過就是玉米麵包的提味料罷了。然而在歐洲人的眼中,紅澄澄的蕃茄光華美麗,容易引發性感想像,再加上剛剛傳入歐洲,一般人少見多怪,便一度被看成了春藥。即使如今,加勒比海附近的群島居民,仍將加了人參味的蕃茄汁視為一種催情劑。 十六世紀,西班牙人從中南美洲帶回蕃茄這異國作物,由於生長條件很適合地中海型氣候,所以就在西班牙、義大利等地種植,並開始有人烹食,不過當時仍有大部分的人認為蕃茄氣味難聞,而且顏色過於豔麗,絕對是「有毒」植物。之後在十八、十九世紀蕃茄傳入美國,一開始也沒有立即被接納,只純粹當當觀賞用的裝飾品。還得陸續透過一些「英勇人士」的試吃才替它平反了罪名。而經過漫長歲月的考驗,如今蕃茄已成為世界上最受歡迎的蔬果之一。 |